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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更俊自述

孙更俊自述

                                                                             与诗与书与画
      我是先有了我的诗,才有了我的书与画的。所以我该首先是一个诗人,其次才是别的。但一般人在了解我时,总是要把这个顺序颠倒过来,那我首先就只能是一个画家了。
一、早期绘画:神秘荒诞的格调与细腻凝重的笔墨
  当一个画家,是我在少年时就拥有的梦想,但直到25岁那一年,我才在绘画中找到了自我,一个与他人有着明显不同的自我,或许从那一年起,我便将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那一天,我独自坐在一条小河边上的一个洞穴里。身下铺的是几束干枯的稻草,身边放着一根竹笛和一部《庄子》。其时我还正为不知道画什么和怎么画而痛苦着。在吹了一阵竹笛、看了几页《庄子》之后我睡着了,睡了一阵之后又醒了,也许是因为做了个什么好的或不好的梦吧,我睁开眼便有立刻被眼前的景色惊呆了。污秽的河水缓缓地流着,水面上漂浮的油脂在夕阳的照耀下反射出五顔六色的光采,而对面的河岸,即能把我与社会分开的那段河岸坍塌了,树根一条一条地祼露出来,而树的枝杈依旧向上伸张着,也似乎比已往更加伸张得高远了。而那些树干上的洞则更象一张张嘴巴奋力的张开着,张开着,如同在发出一声声呐喊,我的耳边也嗡嗡的响起来。我即刻意识到这是神灵对我的启示,他在告诉我这正是我所要画的。当我跑回家——河边上的一间小平房拿起画笔做画时,我便也知道该怎么画了。我画出的景象有些阴森恐怖,但也不乏奔放和热烈,形成了一种神秘且荒诞的格调,而笔墨的细腻和凝重与我先前的绘画也有了明显的区别。这幅画我画了三天就是我的《河岸上的树》,我想它该是我的第一件作品。由此出发,我的作品就以这样的方式被一件件地创作出来,内容愈来愈丰富,但面貌却从未改变,仿佛成了一种模式——孙更俊模式,仿佛不这样就不是我了似的。这一时期被我延续了近20年。在这一时期创作的作品中,以神话传说为题材创作的作品最被我珍视,我觉得那是代表了我这一时期绘画创作的最高水平的。这一时期的一些作品构成了1999年出版的《孙更俊美术作品集》。
二、近年绘画:鲜活的笔墨与艳丽的色彩
  在用很繁琐的方式作画的同时,我也尝试用很简单的方式作画。便我似乎是一个更喜欢黑暗的人,所以多数的作品都画得墨色很重,不让观者感到透不过气来不罢休。而那些画的简略作品也是一点彩色都不要,只是几条黑线和几块墨色的组合而已。这样的画似乎是高雅得很,但却通俗得很不够,这也或许是市场销路总不好的原因吧。2005年初,一个酒店的老总因为听说我擅画神话人物而找到我,说他的酒店的每个包间都是以神话人物命名的,要我为之相应地作画,要求是点到为止,不用说润笔是不会高的。我当然只好改变我已往的绘画方式,在笔墨的基础上再加入色彩,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但也正是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使我画出了一批后来被我称之为“彩墨大写意”的人物画作品。后来一发而不可收,不仅画神话人物,也画历史人物,甚至也画山水花鸟,竟然使我的绘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个五彩缤纷的时期。
三、书法    我没把它当回事
  有些人不用练,天生就能写出一手好字来,但这未必就是书法。因为书法只属于汉字,所以称书法为艺术,多少总是有点牵强。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并无心做一个书法家。但是我从小就写汉字,而且经常用毛笔写,这首先因为我是个中国人,其次是因为我从很小就立志做一个画家,而后来专门画了国画的缘故。为了把字写得更好,我也在二十岁那一年专门地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练习颜柳的楷书,每天写一千个字,累得手指都张不开。但直到现在我也怀疑那三个月的苦练到底对我现在的书法是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2004年以前,我的字总是写得圆圆的,象是揉出来的面团,有人说我是将各种书体揉在了一起,但我知道那主要是受了篆书的影响,因为我那时题画是喜欢用说文解字中的篆字来追求古稚的。2004年冬,我以自己的诗词为题材创作了一大批简笔画,因为我的诗是漫画式的,所以画也自然是漫画式的,因此字也要随之改变,因此一种新的写法便在我笔下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有一次一个朋友在看了我的字之后说:“你的字写得很幽默。”我觉得他似乎说得很对。我现在的字的确是幽默的很的。但这自然又只能属于“黑色幽默”,因为我的诗书画中的幽默也都该是黑色的。想起来以前没拿书法当回事,而且单独的书法作品很少,或许是因为那时我还找不到写书法的充分理由,象市面上那些以抄录他人言语为能事的书法家,我也觉得当与不当是无所谓的。但当我在2001年写出了我的1800首诗词后,在我又以我的诗词为题材创作了许多诗书画一体的绘画作品之后,我发现我已经有了进行书法作品创作的充分理由。我用我独创的书法形式书写我自己的诗词,那至少是一件“我”的事了。
四、人生如囚徒兮,我欲戴镣铐而狂舞
  闻一多先生曾把写诗词说成是“戴着镣铐跳舞”。我在很小的时候便进行过诗词写作,但后来便去自由地舞蹈——写新诗去了。1990年出版了《神人神诗》,2000年又出版了《不归路》,然后便发誓不再写诗,一心画画了。但到了2001年一个偶然的机缘又让我一头栽入了诗词创作的“泥潭”。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我竟然写出了1800首,有人写文章称这是诗词史上的奇迹,我想单从单位时间内创作诗词的数量上来说,这也许是称得上的。在一般人看来,写诗词是一件很难的事。但对我来说却并非。为了体现我驾驭语言能力的高超,我便在难上重重加码。第一部分360首七律,我是依照平水韵的顺序绕了12圈写成的。其余的1440首则全是以步韵的形式写成的,这等于是把自己五花大绑起来跳舞,有人说我是在进行自虐,但我自己却感觉到很自在。基中尤其是步《离骚》韵写的《后离骚》,步《天问》韵写的《自问》,那种感受真的是登峰造极。这1800首便是2002年出版的《镣铐吟》,在诗词界大有轰动一时之效应。我觉得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是必定会传之永久的。
                                                亦人亦鬼亦神
 一、我的上帝要由我来做
      我是一个诗、书、画家,但我也自然首先是一个人,因为我除了灵魂之外还有一个肉体,这肉体也自然是我的父母所生,虽然我宁愿不是这样。我时常这样想,我要真的像孙大圣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该多好。这样的想法也许会让我地下的父母伤心,但我也还是时常这样想。所以我时常以“老孙”为号。姓孙,这是我的那个“倒楣”的父亲与“可怜”的母亲留给我的最“伟大”的遗产。但我在成为人之前或许还曾经是一个动物——狗。1957年父亲在把我留在母亲的肚腔里之后便因为“右倾”和“反动”成了囚犯。直到身体中生满了毒瘤之后才回到家里读着《红楼梦》等死。我的文学妄想自然是从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我的母亲靠绣花来养育我,把我从“狗崽子“养育成人。我的艺术恶习自然是从我母亲那里继承下来的。直到1976年我18岁,在我成年的同时,我才从一个动物变成了一个人。我的父亲和母亲,他们给了我生命,但也让我吃尽了苦头。我自然怪不得他们,只怪自己的运气不好。但我也不能不时常地诅咒上帝。而且我还想要用自我去取代他。至少我的上帝一定要由我自己来做。
二、走出深山,我便是奇迹
  从我还不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有一些像鬼了。当我成为了一个人之后则更进一步,时常觉得自己与鬼根本就是一个东西。我们有共同的性格,喜欢独处,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喜欢黑暗。一条流淌着污臭的河水的小河;一段高低不平参差不齐的,祼露着树根、丛生着杂草的河岸;一两个狭窄得只可容身的洞穴:那便是我的王国。我因为一时的兴奋而发出的欢呼和哀号,定会让那些从河岸上走过的人因莫名其妙而毛骨悚然,而我却自以为已经进入到某种更高的境界中去了。更不要说我的丑陋的象貌和???的装束,以及长长的头发与满面的胡须了。常常是在黑夜里,在画完了一幅黑乎乎的画之后,我便会跑到田野里去,向着天空中的月亮和星星、向着远处的山和近处的水,朗诵着一些乌七八糟的诗句,一会笑,一会哭,一会便又沉默得如同死尸一般,我觉得我疯了,我觉得我不仅是一个鬼,而且是一个十足的瘣。如果我真的是一个瘣鬼,那么我将与这个世界势不两立。为了不给这个世界上的人带来不幸,我在深山老林中隐居了许多年。直到有一天,我听到路边的一块石头对我说,举起我向你见到每一个头上砸去,让他们的头顶开花,那花是会非常美丽的,我才从我的洞穴中走出来,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一个不小的奇迹。
三、我其实不知道我是谁
  在觉得自己是鬼的同时,便也觉得自己是神。读庄子的《逍遥游》最喜爱的并不是“博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鹍鹏,而是那个双目凝神,静坐在蕴姑射山里的“神人”。坐在高楼大厦的书斋里和坐在小河边的洞穴里对于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我觉得我都能是那个只注意过程而不追求结果的“无功”先生,但我惭愧的是还不能餐风饮露,不食五谷,而且因为肠炎还要时不时地向厕所里跑。我觉得写诗作画对于我来说同时不时地到厕所里屙出一泡稀便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而灵感之时的光顾我便是常常地让我腹痛。我曾经以“神人”自号了许多年,但每想到自己还是个人便有羞愧难当,所以后来便号起了“老孙”来。觉得自己归根结底还是更像个动物——一个可以变来变去的“猴精”。但我也许曾是一粒尘埃,或者终将成为一粒尘埃。我也许终将不知道我是谁。
                       
过去、现在与未来
  我的过去对于我毫无价值,就如同人类的过去对于人类也没什么价值一样。人类注定是要脱离开地球的,所谓揪着自己的头发去追求梦想也未必像鲁迅那厮所说得多么可笑。既然翻开历史,不过是“吃人“二字,那发出几句著名的牢骚又怎么去和日月同辉呢。更何况,我们是那么可怜的一群——从二十世纪的黑洞中爬出的一队蚂蚁,刚刚绕着地球划出几个圈圈,又有什么可洋洋得意的呢?
  五十岁了,该是把过去忘却的时候了。也没有必要在忘却之前把自己这样那样地总结一番。因为无论如何精于记忆,过去对于我们都将是一笔糊涂账。如果有几粒曾经被我们??的尘埃颗粒付着在我们这些兔子的毛上,想要体验一下我们在现实与未来之间来回穿梭奔跑时的速度的美好感觉,那也是我们无可奈何于他的事,只要他们不给我们以太大的负担就随他去吧。
  过去是一场场的恶梦,时时的纠缠着我们,未来是一个个的美梦,时时地诱惑着我们,现实不过是在我们两腿之间吹过的风。其实,我们永远也无法把握现在。
  

发布时间:2007-1-29 15:11:45        阅读次数: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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